我心比姚明高,文比林志玲靓!
返回日记个人主页
分类:默认栏目
古人曾云:
两情若是长久时,
又岂在朝朝暮暮
我却要说——
朝朝暮暮岂不是更好!
所以,
爱她,
就该天长地久,
朝朝暮暮!
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:http://kaihoo.blog.inhe.net/tb.do?diaryId=47092